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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法学讲坛第202312期: 张志铭教授应邀作“法学论文写作中的选题立意”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

2023年6月21日下午,三晋法学讲坛第202312期在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求真楼知行报告厅如期举行。本次活动有幸邀请到华东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志铭教授作了题为“法学论文写作中的选题立意”的专题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山西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李冰强教授主持,郑州大学李建新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于浩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广德博士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师生共计150余人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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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张志铭教授指出,在进行研究之前,在研究对象上需要确定是否有一个比较清晰、比较锁定的对象。作为论文写作的要求,也是大学生基本素质培养和能力训练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有锁定对象的能力。

其次,张志铭教授指出论文写作要有问题意识。在研究对象确立了之后,要确保自己所探讨的问题既不是无病呻吟的假问题,也不是已被琢磨透的旧问题。

再次,张志铭教授以人权、“数字法学”这两个概念在学术界的迭代与偏离为例指出问题一定要论题化。论题实际上就是认知上的不同的认知以及理论上的证明,涉及到这个问题应有不同的看法。除少数的开创性研究之外,如果所研究的问题在理论上没有争议,那很可能研究的就是假问题。在注意到研究对象以及研究对象所涉问题之后,并不代表就可以径直开始写作了。在此之前,还要去探讨自己所发现的这个问题能否上升到理论层面的讨论中、在学术共同体的认知层面上有没有不同的认识。

最后,张志铭教授指出论文写作中要注意所选题目的复杂程度,保障论文的含金量,既不能太过简短,也不能过于灌水。张教授还指出,从学生变成学者,最主要的就是论文写作中自己写作模式的培养与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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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李建新教授寄语广大学生,面对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要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寻找自己思考的问题,而不是人云亦云。于浩教授针对立法论、解释论、社会科学模式、教科书模式等五种常见的论文写作模式作了细致的评述,告诫大家要抛弃面面俱到、没有问题聚焦的“教科书”模式。李广德博士对张教授所提的“论文写作方法成熟代表学者成熟”这一论断表示了赞同。

互动环节,与会师生积极提问,张教授逐一耐心解答。报告最后,李冰强院长对张志铭教授莅临我院讲学表示衷心的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撰稿人:2021级博士生陈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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