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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对话,品法学之美”法律宣讲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06-04 来源: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响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号召,树立山大学子的法治理念,增强山大学子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我院法治宣讲团524在大东关校区开展了以“与法律对话品法学之美”为主题的法律宣讲活动山西大学大东关校区管委会副主任段赛勇山西大学图书馆副馆长申晓洁和我院党委委员、院办主任黄晓涛出席活动,党办秘书刘莉珍子2018级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书记殷守革法治宣讲团成员一行3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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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始前,校本部和大东关校区的老师发表了讲话。段赛勇副主任首先感谢山西大学图书馆和法学院党委的协调沟通,对法治宣讲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申晓洁老师感谢宣讲团成员为本次活动作出的积极准备,指出本次法治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并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活动过程中,共三个环节。

    第一,宣讲环节。法治宣讲团成员主要围绕网购、兼职与校园贷等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主题进行宣讲。首先是大学生“网购”中涉及的法律知识。随着社会发展,网购给我们提供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宣讲团成员王晨希同学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分析和网购侵权手段的梳理,指出了应该如何用法律知识应对“网购”中的法律风险;并建议大学生应该树立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高度注意网购中的格式条款。宣讲团成员李建航同学就此问题做了相应补充。其次是大学生兼职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宣讲团成员全光烨同学提出,如今大学生兼职现象较为普遍,但学生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常常怠于救济。他通过列举典型案例,总结出大学生兼职中常见的问题,并通过原因分析提出了运用法律解决兼职侵权问题的对策,强调大学生要加强维权意识和防范意识,并正确处理兼职与学习的关系,切忌为了兼职而荒废学业。李建航同学也用自身的经历告诫大家,找兼职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贪图眼前蝇头小利。最后是“校园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讲团成员王晋阳同学以郑德幸校园贷自杀案例为切入点,指出现实生活中校园贷乱象问题。他指出校园贷难以被识别的原因主要是隐蔽性强。是借贷者将基准利率暗改成高利率、并能够通过隐蔽手段规避高利率从而获得高收益。借贷者宁愿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也要心存侥幸,利用抬高利率的方式来弥补征信体制不完善的缺陷,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尽可能减少损失。针对当下存在的问题,王晋阳同学提出,防治校园贷乱象,一方面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另一方面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绝不能陷入巨额债务的泥潭。程斌同学通过案例讲解提出,校园贷也并非所想的那么可怕,学生应该正确认识校园贷的法律风险、法律责任,并及时和老师、家长沟通,解决问题,切忌采用极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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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提问环节。参加活动的同学就自己及朋友亲身经历的网购、兼职问题向宣讲团成员提问,全光烨、程斌、李建航和赵如冰同学分别不同的角度为他们提供了可行性建议。

第三,荐书环节。宣讲团成员赵如冰分别就网购类、兼职类、校园贷类和理论类给同学们推荐了《谁动了我的权利?消费者维权纠纷必备法律常识》《大学生法律维权理论与实践研究》、《穷爸爸富爸爸》、《为权利而斗争》等书籍她认为,这些专业书籍不仅能够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养,同时也能为大家维护自身权益提供资源渠道,在知法守法的基础上,做到懂法用法。

   活动最后,我院殷守革老师、刘莉珍子老师、黄晓涛老师分别对本次活动作了总结性发言。黄晓涛老师指出本次宣讲活动收效卓著,感谢各位老师和宣讲团成员的付出,之后还会继续举办系列活动。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结合了法学院的专业特色案说法深入浅出,意义重大。不仅锻炼和提高了宣讲团成员的宣讲水平,增强了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而且增进了两个校区的交流沟通,为今后此类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我们将会进一步深入合作,使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山大学子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此祝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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