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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渊智教授讲解《民法总则》中与合同相关的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

2019628日下午,华贸大讲堂特邀山西大学法学院汪渊智教授,在本所会议室为大家讲解《民法总则》中与合同相关的新规定

汪渊智教授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山西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民盟中央第十二届法制委员会委员。2008—2017年间作为法律顾问受聘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还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首届智库专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山西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汪教授在学术研究方面硕果累累,发表的学术文章、著作在业界具有广泛影响力,入选中国最具影响力法学家

本次讲座中,汪教授针对《民法总则》中与合同有关的新规定,从立法本意、新旧内容对比以及法条适用等方面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之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代理制度之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规则职务代理无权代理人的责任以及诉讼时效制度的修改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汪老师的讲授风格既严谨细致,又深入浅出,将精深的理论知识融入生动的实际案例,能够很好地帮助大家加深对新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参加讲座的人员多为执业律师和企业法务,在讲座中亦就工作实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与汪老师进行了探讨交流。整场讲座,干货满满。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营街道南中环东街63号 山西大学东山校区 邮编030031 联系电话:0351-70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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