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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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2-27

山西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使用管理规定

模拟法庭由学校、学院投入大量物力人力建设而成,目前已配备奥威亚高清录播系统和智慧庭审系统。为了加强对模拟法庭的管理,充分发挥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借用模拟法庭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按照借用时间使用模拟法庭。

2.借用模拟法庭须填写《模拟法庭使用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后,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3.模拟法庭内的一切设备及道具原则上不可外借。使用中因相关人员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设备及道具的损坏、遗失,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 模拟法庭多媒体设备专业性强,操作不当极易导致设备损坏,借用人使用模拟法庭时,仅限使用法庭场地。如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如话筒、录播功能等)须联系模拟法庭助管操作,不得擅自操作法庭内的任何专业设备。

5. 借用模拟法庭时,如需要使用法官袍、律师袍、手铐等服装或道具,使用完毕后须恢复原状。将服装折叠整齐,手铐等道具放回原位。

6.各借用人使用时应爱护设备,保持法庭环境干净整洁。模拟法庭内严禁吸烟、吐痰、乱丢纸屑等杂物;严禁打闹、大声喧哗;严禁随意乱动和损坏设施、设备;禁止带入任何可能污染、破坏模拟法庭环境和场所的物品,包括在模拟法庭内用餐及携带有色饮料。

7.每次活动结束,活动负责人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保持模拟法庭的清洁,由模拟法庭管理人员负责检查。

8.模拟法庭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维护技能和管理水平,保持设备完好和法庭内外整洁,并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模拟法庭实践环境。

山西大学法学院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