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1
山西大学法学院选拔2025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法学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时间安排
1.2025年3月9日—3月11日,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2.2025年3月11日,材料审核。
3.综合面试考核
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10:00
地点:东山校区博闻楼508室
二、选拔程序
(一)材料提交审核
1.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请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此表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山西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正反打印)。下载并完整填写表中所需内容,填写信息应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
(3)《专家推荐书》两份。由至少两名法学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字数不少于350字,须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4)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同时需提供四级成绩单。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历);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习及拟进行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7)附加材料:考生本人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中提及的表格从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请考生将以上各项材料按照相应的顺序提前准备,纸质版于3月11日前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山校区博闻楼416-2)。
2、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请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此表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山西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并完整填写表中所需内容,填写信息应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须加盖基层单位公章和考生所在人事部门公章。
(3)《山西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专家推荐书》两份。由至少两名法学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字数不少于350字,须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5)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还需提供四级成绩单。
(6)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办理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8)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9)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已获硕士学位考生还须提供硕士论文评阅书或评议书。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检索报告)。
(1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习及拟进行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上述材料中提及的表格从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请考生将以上各项材料按照相应的顺序提前准备,纸质版于3月11日前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山校区博闻楼416-2)。
3、考生材料审核及公示
学院组织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材料审核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生名单。
(二)组织考核
1、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由包括指导教师(拟接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在内的5位教授组成。
2、考核内容及权重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需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
3、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4、其他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综合面试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所有考核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三)考核录取
拟录取名单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以下情况不予录取①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③提交材料不合格等情况。
考核结束后学院研招办及时向考生公布考核各项成绩,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山西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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