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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和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3 来源: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神,切实做好我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指示精神和《山西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按照“为国选材、立德树人”的宗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充分维护考生和涉考人员身体安全和健康。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复试、考核、录取工作。

(二)学院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面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相关考生复试专业的复试小组。

三、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的参加当年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以及我院相关专业自行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

(二)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考生。

(三)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我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考虑到软件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我院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复试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操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提前确定至少一个备选平台,并保证该平台在复试过程中可以实时录音录像。

(二)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00 分):采用远程口述作答方式,各专业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合理设计考试试题,复试考生抽取两道专业课试题并当场进行回答。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法学理论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宪法学

刑法学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民法、刑法

法律硕士(法学)

民法、刑法

2.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0 分):复试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然后考生抽取英语材料进行朗,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提问。

3.综合素质复试(100 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全面考核考生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法学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从事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取得的主要成绩或者获得的主要奖励;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等。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目复试(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学专业的跨专业考生须另加试两门课程,加试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加试科目由复试小组提 2 个问题,考生当场回答。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2020年5月29日-2020年5月31日。

各专业复试时间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通知为准。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按照学院要求通过复试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

1.《山西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2.《2020年报考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同页);

5.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 2020年7月);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0年7月);

6.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和摘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五)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结果汇总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40% +(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综合素质复试)成绩×50%。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 分办法。记分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三)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及复试细则中确定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在法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本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山西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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