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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2019年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12 来源:


为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方式攻读我院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关于山西大学2019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的要求,针对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山西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在读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

3.在2019年2月之前必须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专业成绩(专业+非专业学位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至少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规格化均分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院硕博连读领导组确认)。

4.有至少两名法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5.遵守校纪校规,在本科和硕士阶段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硕博连读专业、名额及要求

1.硕博连读招生专业及导师信息以《山西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的一半以上算,法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为2名。

3.法学博士点首次招生,按照学校公布的最近3年科研积分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博导的招生次序及其名额。次年及之后招生,按照方向平衡招生名额,没有招过学生的方向优先;同一方向内博导之间的招生顺序由方向带头人决定。

4.已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若有普通招考考生申请报考,导师应在考生报名前“推荐环节”审核是否同意其报考。同时,此类考生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后,即使达到我校相关要求,能否被录取将取决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使用情况。

5.申请学生应在法学专业内申请,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硕博连读。

6.硕博连读生从被录取之日起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不再参加硕士学位答辩,若博士期间未能按期毕业,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三、选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9年3月8日前,申请人填表和专家推荐,学院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山西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2.2019年3月12日前,法学院成立由博士生招生研究方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应严格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备查。

3.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四、考核方式与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2.面试:每位考生安排30分钟时间进行面试,其中包括5分钟外语个人介绍和攻读博士的计划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

(1)科研成果考核:由面试考核小组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科研成果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科研基础和学术潜力。

(2)专业学术能力考核: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考核学生具有博士生应该具备的外语听写水平和能力。

3.选拔标准:

笔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面试权重比为5:5,最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和结果排名进行择优选拔。

4.考核时间: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8点至11点。

5.考核地点:法学院会议室。

五、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

(2)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不符合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生录取的其他条件。

2.由学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组成招生领导组,对招生全过程负责。

3. 联系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畅老师

4. 联系电话:0351-701079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营街道南中环东街63号 山西大学东山校区 邮编030031 联系电话:0351-70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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