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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硕士(法学)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2 来源:

代码:030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抽象概括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思辨能力;具备优秀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原创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等相关的工作能力。

二、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未达培养要求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学业者,按退学处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延长期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分最低要求达到35学分。学分分配: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9学分,专业课9学分,选修课6学分;专业实践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二、研究方向

1、法学理论

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重点研究法与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理念与价值,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现代西方法哲学、法理学前沿问题和比较法学等法学基本理论;并掌握和运用法学方法,开展地方法制研究等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同时,以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观念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中法律文化的内容、特点、本质,为当代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历史的参照为从事法律教育、法律研究司法实践奠定坚实的理论和文化基础。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本方向在注重宪法基本理论、国家权力理论、公民基本权利理论、宪政监督理论、比较宪法理论以及我国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政权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研究基础上,以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实践为内容。重点研究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救济基本理论等。

3、刑法学

本方向致力于在刑事一体化思路下刑事法问题系统性研究。在刑事实体法方面注重刑法基本理论的研究,突出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研究的特色;在刑事程序法方面注重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研究,突出刑事诉讼文化与刑事证据研究的特色。该培养方案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刑事法学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并对刑事司法运作及规律有全面、深刻的把握。

4、民商法学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需要,本方向为立志于从事民商事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学生搭建一个综合研究和训练的平台,在实体法方面,主要研究民法总论、商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信托法等;在程序法方面,主要研究民事诉讼法原理、中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与实践、外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比较等,从而培养学生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对当下中国问题的深刻把握,以及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对于民商事法律问题进行独到深刻之观察与分析的技能。

5、经济法学

本方向以经济法学为基础,涵盖了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其中,经济法方向重点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和经济监督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重点研究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基础理论、中外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制度;国际经济法学重点研究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重点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度。

四、课程设置(参见附表 “教学进度表”)

1、课程设置(参见附表 “教学进度表”)

理论课每18学时计1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其中,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为必修课程;选修课可根据导师推荐、或者自己学术研究需要进行选修。

2、补修课程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学生,必须补修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四门以上。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学生将不予毕业。

3、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1)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可采用开卷或闭卷等形式进行。

2)选修课一般以考查方式进行,以撰写课程论文为主,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3)实践课程以考查的方式进行,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立法方案的设计等多种方式进行。

课程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必修课程一门不及格,允许重修一次,两门必修课不及格,终止学习。

五、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教学、科研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分别记2学分。

(一)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专业实践指除实践性课程之外的实习性实践活动。专业实践不合格者或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一般在入学后第五个学期进行。

1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项目,参加研究生创新中心的实践项目或是参加导师或导师指定的课题组的科研项目,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参加教学实践工作,包括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参加本科生课堂教学环节(助课、答辩、辅导放款等)、指导本科生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后,撰写实践报告,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备案表》,由导师组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得分汇总表》,上报学校创新中心记载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2学分。专业实践的其他规定详见《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二)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举办个人学术报告、文献报告、参加学术报告会、学术前沿讲座,以及各种专题讨论班、暑期学校等。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的(其中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活动,其中,校外学术活动至少1次。要求每次活动必须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小结,并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记载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记2学分。

六、学位论文

(一)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能力的关键环节。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鼓励硕士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性和先进性,并具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1、开题应在第二学年的秋季学期末完成,从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不得少于1年时间。

2、开题报告内容包含与选题有关的文献综述(不得少4000字)、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完成论文的计划与时间安排、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不得少于6000字)和参考文献。

3、开题答辩和论证。导师组应当公开组织答辩,对开题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证未能通过者应当重新选题并另行组织答辩论证。

(二)预答辩

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应当公开进行论文预答辩会,由导师主持,按照正式答辩程序进行,通过预答辩,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如果未通过预答辩,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进行论文修改或重新撰写论文,并重新参加预答辩。

(三)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匿名评阅,由学校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2-3位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专家由与我校学科水平相当院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匿名评阅全部通过,方可参加答辩。

(四)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在最后一个学期末进行,有关要求见《山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

2、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科研成果达到要求,中期考核合格,通过开题报告论证,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匿名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十、必读书目和主要学术期刊

(一)法学理论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美)伯尔曼:《法律和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4.()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5.(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6.(古希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7.(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8.(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9.(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0.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11.(德)茨威格特等:《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美)H.W.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何卫方、高鸿均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14沈宗灵著;《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5徐爱国李桂林郭义贵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

17.《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8.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9.王人博:《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20.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21.王霄燕:《规制与调控---五国经济法历史研究》,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

22.周子良:《近代中国所有权制度的形成》,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3.史凤林:《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群言出版社2006年版

(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宪政论丛》,法律出版社。

2.《行政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3.陈晋胜著:《行政法专题研究》,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

4.应松年主编:《中国当代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应松年著:《行政行为法》,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6.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张庆福主编:《宪政论丛》,法律出版社。

8.王世杰 钱端升著:《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9.龚祥瑞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0.许崇德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出版社2005年版

1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12.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修订版),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美]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4.[德]卡尔?拉伦茨著:《法学方法导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5.[德] 考夫曼著,刘幸义等译:《法律哲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6.[英]戴雪著:《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版。

17.[美]理查德.A.波斯纳:《联邦法院  挑战与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8.〔英〕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三)民商法学

1.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维尔纳?弗卢梅:《法律行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4.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6.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鲍尔、施蒂尔纳沃:《德国物权法》(上、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8.王泽鉴:《人格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9.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0.崔建远:《合同法总论》(上、中、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2.冯·巴尔:《欧洲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3.赵中孚主编:《商法通论》(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4.范健、王建文:《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15.江朝国:《保险法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刘俊海:《现代公司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7.李永军:《破产法:理论与规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8.[日]高桥宏志著,林剑锋译:《民事诉讼法-- 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9.[日]谷口安平著,王亚新等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0.[德]莱奥.罗森贝克著,庄敬华译:《证明责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四)刑法学

1.高铭暄主编:《刑法专论》(上、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张天虹著,《经济犯罪新论》,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

4.徐朝阳,《中国诉讼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5.李麒著,《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6.赵秉志主编:《刑法基础理论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张明楷著:《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8.马克昌著:《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吴宗宪著:《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10[]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3年版。

11Steven L. Emanuel :《Criminal law(伊曼纽尔法律精要 影印系列)》,BeijingCITIC Publishing House, 2003年版。

12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 H. W. 埃尔曼著:《比较法律文化》,贺卫方, 高鸿钧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4() 莫诺·卡佩莱蒂著:《比较法视野中的司法程序》,徐昕王奕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美)米尔伊安·R·达玛什卡著:《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比较视野中的法律程序》,郑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 克劳思·罗科信著:《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7() 松尾浩也著:《日本刑事诉讼法》,丁相顺张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8陈光中主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与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五)经济法学

1.[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2.[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编:《现代经济法入门》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3.[法]阿莱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经济法》,商务印书馆l997年版。

4. 张守文著:《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程宝山著:《经济法基本理论》,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6.汪渊智、王继军等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商法与经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7.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8.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版。

9.王继军:《市场规制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王继军、赵大为:《电煤市场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11.王继军:《依法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研究报告》,山西出版集团2011年版。

12.董玉明、李冰强等:《宏观调控法视野下的体育政策法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13、董玉明等:《公司会计账簿法律监督机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14、董玉明著:《中国经济法学导论》,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版。

15.董玉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法研究》,书海出版社2001年版。

16.董玉明:《与改革同行—经济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17.何勤华主编:《20世纪外国经济法的前沿》,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8.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19. 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刊》各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原名为《国际经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出版

20. 左海聪著:《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1. 周忠海等著:《国际法学述评》,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2. 曹建明,陈治东主编:《国际经济法专论》(一至六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3. 沈四宝等编著:《国际商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4. 韩德培、陈汉光:《环境保护法教程》(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5. 陈茂云、马骥聪:《生态法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6. 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7. 徐祥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28. 孙淑云著:《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29. 孙淑云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30. 郑功成著:《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辩》,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六)法学期刊

1.中国社会科学    

2.法学研究    

3.中国法学    

4.法学家    

5.法律科学    

6.政法论坛    

7.法商研究    

8.中外法学    

9.现代法学    

10.法学    

11.法制与社会发展    

12.政治与法律  



人:


培养单位负责人:                   (章)


学位分委员会主席: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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