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培养目标:法学双学位培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需要的具有法治思维并能运用法治方式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德法兼修、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系统地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使学生既具有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理论素养又有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成为既懂政治、经济、管理、外语,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的学习,学生毕业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法学基础知识体系。2、具备法治精神,熟练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3、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本科第一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运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4、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5、了解国家的相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二、学制与学位授予类型
学制:两年
学位授予类型:法学学士(Bachelor of law)
培养对象:我校本部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能够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法学辅修双学位的学习。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大二和大三学年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为四个学期。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每学期三门课程)。
四、理论教学计划
类型 | 类别 | 课程 | 学分 | 学时 | 周学时 | 周数 | 学期 | 考试 | 考查 |
专业基础 | 必修 | 法理学 | 4 | 72 | 2 | 18 | 秋 | √ | |
中国法制史 | 3 | 54 | 2 | 18 | 秋 | √ | |||
宪法 | 3 | 54 | 3 | 18 | 秋 | √ | |||
专业课程 | 必修 | 民法 | 4 | 72 | 4 | 18 | 春 | √ | |
民事诉讼学 | 4 | 72 | 4 | 18 | 春 | √ | |||
刑法 | 3 | 72 | 4 | 18 | 春 | √ | |||
刑事诉讼法 | 4 | 72 | 4 | 18 | 秋 | √ |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3 | 54 | 3 | 18 | 秋 | √ | |||
商法 | 3 | 54 | 3 | 18 | 秋 | √ | |||
经济法 | 4 | 72 | 5 | 18 | 春 | √ | |||
知识产权法 | 3 | 54 | 5 | 18 | 春 | √ | |||
国际法 | 3 | 36 | 5 | 18 | 春 | √ | |||
备注 |
五、学分要求
法学辅修双学位总学分41学分,学生取得修读法学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41学分。
山西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