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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法律实验系统建设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2021年4月15日下午15:00,法学院在会议室召开法律实验系统建设专家论证会,此次会议有幸邀请到法律援助中心黄河主任,山西警察学院胡耀民教授参与,山西大学教务处耿处长、党政办李苏林主任以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副院长刘丽萍、史凤林教授、温树英教授、马秀娟副教授一同参加,副院长刘丽萍主持会议。

会议上,史凤林教授首先就法学院东山校区法律实验室建设方案进行了汇报,史老师首先从提升法学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法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的标志以及新时代法学教育智能化必要途径三方面论述了法学专业法律实验室建设必要性,然后史老师又指出了实验室建设包括三个大型实验室、六个中型实验室以及三个实践基地,所以有较大的空间需求,最后史老师介绍了法律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的初步预算。接下来,李苏林老师着重对法学院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方案进行了汇报,李老师分别讲述了实验室的现状及发展规划、法庭科学实验室面积预算、实验室拟开设实验设备及设备经费预算、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的预期效果。耿处长表示应当借学校搬迁这个契机,尽快将课程体系搭建起来,在“新文科”实验室建设过程当中,贯彻“新文科”这一理念,强调应用型实验。

本次会议特别邀请到的两位专家,也就山西大学法律实验系统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黄河主任强调法学院的学生应当注重实践,而实践恰恰也是法学教育的一块“短板”,实验室的设立符合社会期待、社会需要,同时也要意识到实验室在其他学校已经发展的很成熟,法学院要借此次搬迁校区的机会补足短板,在进行实验设计时应当尽量做到门类齐全。来自山西警察学院的胡教授指出法律实验系统应当具备四大功能,分别是教学平台、科研支持、人才培养基地以及社会服务,实验系统一定要注意信息性、实战性、时代性与延续性,同时他也对我院法律实验系统的建设提出了六项建议。温树英老师指出建立法律实验系统应当做足充分准备,培养实验技术人员,增强专业师资力量。马秀娟老师指出法律实验系统内的实验一定要与课程密切联系,同时对两位专家对法律实验系统建设提出宝贵意见表达了感谢,也希望两位专家能够持续跟踪实验系统的建设。

 

   最后,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进行了发言,郭书记指出感谢两位专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案,希望法律实验系统建设方案能够得到教务处、国资处的支持,并宣告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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