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所谓传业、授道、解惑者也。遇一恩师,吾生之幸也。
时间转瞬即逝,我的研究生学习生活已过去三分之二,在这期间我的所得所获与成长都离不开我的导师—王淑娟老师。
犹记初识王老师是在大四的法律诊所课上,从未谋面的老师让我充满了紧张与期待。远处王老师渐渐走来,手提公文包,梳着短发,干净利落,她的讲课方式是我本科三年从不曾接触的。王老师作为法学教师,尤为重视学生的课堂参与感,注重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结合,通过课堂教学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她要求学生每人扮演不同的身份角色,保证人人参与到课堂中,所模拟和分析的案例简单易懂却又处处体现知识重点,每一个人都从身份扮演中深切体会和感受到了法律社会实践的乐趣。在王老师的《法律诊所》和《物权法》课程上,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同学收获颇丰,也因此成为了法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课堂之一。王老师性格直爽豪迈亲切,常常是有一说一,在课堂上会直接指出学生的不足,但也因为这样的性格使得我们和老师的距离越来越近,就像是身边挚友,愿意把自己的一切与老师分享。王老师对待学生认真负责,在我毕业论文开题之时,投入并帮助了我很多,常常会一针见血地指出我题目的不足之处与难点,体现了她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前沿问题的敏锐与把握。王老师教导我用好法学理论解决生活实际问题,是我们学好法学理论的目的,学与用是法学研究生必备的技能。这也成为了我研究生学习过程中的指南。
王淑娟老师亦是我的人生导师,是她教会了我如何处事如何为人,她的身体力行让我看到了她对生活、对工作、对朋友、对学生的热爱。
王老师对我个人情况的关心,让我倍感温暖。
人们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培养新一代的园丁,是天底下的太阳。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取代的教育力量。王老师的爱是阳光,能融化冰雪;是春雨,能滋生万物;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也正是因为这份爱,我才能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有所收获。
最爱的王老师,感恩您给我的初暖,照亮了我前行的方向,让我拥有翅膀努力飞翔。一日为师,终生为师!
姓名:王 文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