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来我院调研
2021年3月12日上午,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王献忠、副处长王桂花、副处长郭旭进、副处长邓超到法学院调研招生就业工作,调研工作会议于法学院会议室召开,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党委副书记王鹏、副院长刘丽萍参加会议。
会议上,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首先介绍了目前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郭建有书记指出,法学院应届生就业率并不高,但在一定就业周期内,能够基本实现全员就业。学院在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发挥就业专职辅导员作用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促进就业。学院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采取三大渠道:一是积极联系校友资源,推荐毕业生去同门的律所和国企法务部门工作;二是承接学校相关资源,大力向同学们推荐经学校选拔的可靠企业,确保学生就业;三是建立法律相关的实习实训基地,学院与多家行政单位建立了实训基地,如山西省高院、太原市中院、山西省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及市内六城区的所有法检两院。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积累实习经验,为今后实习打下良好基础。
在困难毕业生就业方面,学院成立专门工作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组成,每位成员固定联系三至五名同学,负责对该生在校期间的跟踪培养和毕业后的就业帮助。去年,学院班子成员所负责的困难学生实现全就业,帮助学院就业率提升了八个百分点。
在发挥就业专职辅导员作用方面,学院设立就业专员,由专职辅导员担任,负责毕业班就业数据统计、招聘信息发布、就业补助申请、三方协议领取和办理等工作,对就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校招生就业处副处长邓超指出,就业率包含就业率和升学率。就业方式分三类,一是协议和合同就业;二是自主创业 ;三是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一是自由职业,例如家教等短期工作;二是其他录用形式,例如律师。灵活就业的学生不影响二次就业,不影响考公务员、研究生,就业系统全年开放,学生可随时通过登录系统进行更改。系统里的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可以随时更改,灵活就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学生学校可为其出具未就业证明。但是要注意改派期是四年,四年内可以随时派遣。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大家在填报就业情况时只填写了协议和合同就业,大部分灵活就业的同学并未填写,在此也向大家做出建议,满足灵活就业条件的同学,应当在系统申报时予以填写。
在招生方面,法学院副院长刘丽萍指出2020年法学院录取分数线居全校文科录取分数线整体最高。关于2021年招生工作,学院将加强招生宣传,组织三支队伍:一是招生就业宣传组,制作播放招生宣传片;二是组建专业教职队伍,由专业的教授进行宣传;三是发挥优秀毕业生作用,组织优秀毕业生回母校宣讲。除此之外学院还将转变招生宣传方式,由集中宣传变为常态化宣传,由网站宣传转变为主要依靠抖音、B站、快手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最后会议指出,虽然目前招生就业压力大,但法学院招生形势良好,文科分数全校最高,第一志愿占80%。在就业方面,法学院就业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部分毕业生灵活就业没有统计。通过此次会议,学院认识到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仍有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法学院仍会把推进毕业生就业作为未来重点工作,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引导,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学院毕业生就业。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法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