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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素
发布时间:2019-0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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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素同志,女,19661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887月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山西分校太原分部专职教师、书记员,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62月被遴选到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刑四庭、审判监督庭工作,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151月,被选派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任主审法官,是该庭9名主审法官中唯一的刑事主审法官。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除前五年任法律业大专职教师外,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职业生涯历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申诉复查程序、以及再审程序,对整个刑事审判程序有较为全面深刻的体会与认识。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正确领导下,作为监督指导合议庭的审判长参与指导地方法院纠正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作为监督指导合议庭的承办法官参与河北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的申诉复查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纠正该案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两年的第二巡回法庭工作期间,与法庭的同志们抓住每一次办案机会,用一个个有代表性的案例,潜移默化地指引着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法院。其中,孙宝国、孙宝东、孙宝民三兄弟涉黑案涉及16名原审被告人13项罪名24起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前后横跨二十多年,原判实体问题突出、程序问题严重,是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该案再审改判后9人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孙宝国的刑罚由死缓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该案的再审改判被认为是人民法院坚定决心,纠正冤假错案的又一有力佐证。2015年至2017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鞍山迷案十九年》、《我不是黑社会》为题连续三年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齐素同志曾被授予(山西)省市劳动模范、“全国法院模范”、“(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荣誉称号,是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首批入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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