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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党办字〔2017〕14号 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

山大党办字〔2017〕14号

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立德树人,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打造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提升校园文明程度,促进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力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持创新内容手段载体,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合力保持常态。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校园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创建文明校园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师    贾锁堂

  副组长:丁耀武    

     员:张    郎永杰  乔忠华  卢宇鸿  张民杰  赵新龙  张卫民  马占世  段霖瑶  宫丽华  吴文清  刘国强      侯怀银  钱文亮  张晋彪  刘晓哲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张民杰(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国文明校园是中央文明委、教育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最高荣誉称号,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发挥作用,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校园文明水平明显提高。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站在全局性的高度,把创建文明校园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抓住重点环节,大胆探索新方法、新途径,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大力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创建工作,打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亮点。

  (三)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积极总结文明校园创建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将大力宣传各基层党组织在创建活动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和丰富学校文明校园创建的质量与内涵,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版权信息:文字信息源自山西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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