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乡”实践日志(一)
夏天是辛辣的,燃烧着整个夏天;而我们恰恰就是夏日的烈阳,热情高涨。
7月9日晚,我们实践团队来到了吕梁市汾阳市开展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汾阳,因位于汾河西北,按水之北曰阳而得名。这里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厚重的人文历史,具有独特魅力。
10日上午,我们召开了第一次集体会议,对实践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我们的目标和任务。薛老师从长见识、学本领、交朋友三方面向我们阐述此次活动的意义。通过薛老师的讲话,我们也认识到实践活动任务的重要性,要在实践中立德树人,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厚植国家情怀,磨炼坚强意志,要经得住实践考验,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实践能力,发展自我。我们要有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要存大国、存小家,要有大局观念,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将所学有所用。
之后,我们在队内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队员深入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宣讲,我们进一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其中涉及法治建设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学习。我们作为当代新青年,应积极跟党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
下午,我们在汾阳市政府举办校地实习实训基地挂牌仪式暨暑期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会议上,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代表学院向汾阳市为我们提供的实践平台表达忠心的感谢,也向我们实践团队提出了殷切希望。郭书记讲我们大学生要了解汾阳乡土情,增强实践才干,知识才干,收获实践经验。借此机会郭书记也向汾阳市相关领导人介绍山西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并盛情邀请各位领导到学院做客,指导。汾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建军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热情地向我们介绍汾阳市的乡土文化,指出汾阳市是汾酒、小米、核桃以及厨师之乡。同时,李市长也向我们团队提出三点希望:希望我们将所学与实践充分结合,发挥法学优势,优化法治城商环境;希望我们建立起校地常态化联系,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建立优势;也希望我们要注意安全,放心实践,定会为我们提供好后勤保障工作,解决难题。学生代表也向各位领导承诺我们一定不会辜负党和国家、学院、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期望,担当属于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在汾州大地上奏响青春之歌,展现山大学子的风采!会议上我们还进行了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揭牌仪式和为实践队授旗仪式。青春承载梦想,奋斗创造未来,我相信我们团队定会努力完成此次实践活动,唱响青春之歌!
下午四点,我们同汾阳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聆听山西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教师曹笑辉带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曹老师分别从走进民法典、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民法典的鲜明特色以及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六个方面进行讲解。通过曹老师的讲解,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真正走到了群众身边,走进了群众心里。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关心民法典,学习民法典,要关心自己的权利,按照民法典规定来维护合法权益;要自觉以民法典的价值理念来处理社会交往关系;要主张权利,既是对自己的义务,也是对社会和国家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必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而完备的制度保障,必将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日落近暮色,一天的行程结束。今天是实践活动的第一天,也开启了此次行程之旅。身为当代青年,我们当积极到基层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将所学与实践充分结合。希望我们能在接下来的行程中更上一层楼。
(文章来源: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