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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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07 来源:

山西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复试(100分)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小时,具体复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法学理论

法理学、中国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宪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民法、刑法

法律(法学)全日制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民法、刑法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复试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复试小组提问交流,主要考察考生英语掌握程度和熟练应用程度。

3.综合素质复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考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全面考核考生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该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等。

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410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点博闻楼X416-1

2.提交材料

(1)《山西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后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2)《山西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签字盖章有效);

(3)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同页);

(5)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 2025 年 7 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5年7月);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需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此项为补充材料);

(8)复试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9)按照教育部要求,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调剂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面试材料中务必提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修改申请书》(本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定向单位章)。凡不能提交申请书的,学校将不予确认其调剂、复试、录取资格。(申请书附件下载)

笔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法学理论

20254118:30-10:30

求真楼QZ14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25年4118:30-10:30

求真楼QZ140

民商法学

2025年4118:30-10:30

求真楼QZ140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2025年4118:30-10:30

求真楼QZ310

法律(法学)全日制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2025年4118:30-10:30

求真楼QZ310

笔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法学理论

20254111400-1800

求真楼QZ22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25年41114:00-18:00

求真楼QZ221

民商法学

2025年41114:00-18:00

求真楼QZ301

法律(法学)全日制第一组

2025年41114:00-20:00

求真楼QZ109

法律(法学)全日制第二组

2025年41114:00-20:00

求真楼QZ142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2025年41114:00-20:00

求真楼QZ318

面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复试结果汇总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40%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综合素质复试)成绩×50%。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记分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三)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60分。

(四)拟录取名单提出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序结果、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总成绩相同时,无并列排名,按照复试总成绩决定排名录取 录取。

五、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山西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执行。

山西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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