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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及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 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按照“为国选材、立德树人”的宗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订学院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复试、考核、录取工作。

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设立组长一名,对本组复试工作负总责。设立秘书至少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三、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的参加当年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以及我院自行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

(二)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考生。

(三)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四)符合我院公布的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 3 月 27 日—3 月 31 日。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通知为准。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以网络面试方式为主,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

(二)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00 分):网络复试采用远程口述作答方式,各专业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合理设计考试试题,复试考生从试题库里随机抽取两道试题并现场进行回答。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法学理论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行政法学

刑法学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民法、刑法

法律硕士(法学)

民法、刑法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0 分):复试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进行交流提问。

3.综合素质复试(100 分):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等,主要考核考生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该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从事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已取得的主要成绩或者获得的主要奖励;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等。

4.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目复试(100分):报考法学专业的跨专业考生须另加试两门课程,加试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加试科目由复试小组提出2个问题,考生回答。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网络复试流程

1.网络复试办法:复试按专业分组;学院统一调配复试场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采取复试小组集中模式,通过投影仪将网络复试画面投放到大屏幕上;复试教师可以通过电脑查阅考生材料。

2.具体流程:第一步,考生候考。复试当天,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面试助理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并检查考生入镜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第二步,复试。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视频复试环节,进入复试环节后,复试秘书再次检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画面要求,再正式开始计时。第三步,考生退场。考生完成复试后,复试小组秘书再次确认各成员完成评分后通知考生退场,请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3.评分: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一项复试内容考生的复试分数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复试分数。

(四)注意事项

1.复试小组应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指南完成复试考生数据上传和考场安排工作,并将复试要求提前告知考生。本次复试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人脸身份识别,全程录像。复试小组利用复试平台功能,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报考库比对”、“与学籍学历库比对”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 考”。

2.考生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的场所应拥有良好照明,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画面清晰展示环境背景。考生准备复试的场所应安静,能连接网络,同时配备电脑、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面试过程中,尽可能采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设置双摄像头机位,排除其他人协助作弊的嫌疑。

3.网络掉线:将网络掉线方的手机热点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如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连接,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断网超过 3 分钟,变更面试题目,断网超过 5 分钟则将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

4.替 考、助 考违纪:如疑似替 考可再次比对考生已审核确认的系统登录照片和实际考生影像是否一致;如疑似他人助 考可要求考生转动视频摄像头,扩大面试现场覆盖范围进行查询。通过对复试系统全程录制考生的复试过程(影音资料)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考生作弊,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5.复试中声音无法传输:通过考生备案的电话与考生进行联系,将电话设置为免提模式,结合图像画面进行面试。如仍无法满足复试要求,则将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

6.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复试结果汇总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40% +(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综合素质复试)成绩×50%。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 分办法。记分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 100×70%+复试总成绩×30%。

(三)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低于 60 分。

3.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4.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

(四)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一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山西大学且复试及格的考生;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根据本细则规定,按照调剂到本专业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其他

(一)调剂考生拟录取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12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非全日制考生中报考类别为“非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由本人申请在录取时将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自愿更改为“定向就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交回研究生院。凡不提交申请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入学后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 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山西大学法学院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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