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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法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

山西大学法学院2024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山西大学法学院创始于1906年,1980年复建法律系,2005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法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确定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015年建成山西省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专任教师58人,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14

一、招生方式

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四种方式。

(一)直接攻博

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从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普通招考初试考试,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四)普通招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

二、报考条件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3有至少两名法学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

5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6拟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一致。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3.有至少两名法学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申请者学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2)应届硕士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须为20221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硕士毕业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5. 申请者的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能够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申请者须承诺在录取后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7.申请者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科研论文: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含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注:不包括书评、通讯、会议综述等非学术性文章和发表在杂志增刊的论文及国际会议论文)。

2)著作:须在国内公认高水平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以研究为主的专著、译著,全国各新华书店统一发行,本人需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承担完成字数内容8万字以上。

3)获奖:①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②获得国家部委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法学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学术水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下成果要求须与所报考方向相关,并提供证明):

1)科研论文: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含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注:不包括书评、通讯、会议综述等非学术性文章和发表在杂志增刊的论文)。

2)著作:在国内公认高水平出版社公开出版以研究为主的专著、译著,本人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承担完成字数8万字以上

3)科研项目:①主持过省级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②主持国家以及部委项目、省社科规划、省软科学、省高校人文社科、省出国留学基金、省法学会项目,项目经费在五千元以上;③作为项目参与者,参加过国家社科基金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排名前三。

4)获奖:①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②获得国家部委优秀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5)承担社会服务:本人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

6在职人员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后能够全脱产学习。

山西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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