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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导师——马秀卿
发布时间:2019-05-25 来源:

马秀卿,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法学博士,从事检察工作23年,承办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同时,对检察工作不断进行着深入思考,出版了个人专著《公诉权的法律社会学研究》。”百度搜索老师的名字,这样的信息映入眼帘。初次见到马老师,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她那双明亮的眼睛。进门,她面带微笑瞧着我,然后招招手让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询问我路上是否顺利,语气温和,聊的过程中偶尔和对面的同事开几句玩笑,笑意盈盈。我忍不住去看她那双年轻有神的眼睛,好像里面有种光芒吸引着我。聊罢我的一些基本情况,马老师又推荐了一本书给我看,“认真读完这本书,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找我谈一下你的收获。”马老师边说边起身送我到门口,身形干练,举止从容,出了门我禁不住想这位老师我喜欢。

在去拜访老师之前获悉2017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暨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上,马老师获得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称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是经过各省检察院初步审查择优推荐,最高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知名专家学者、资深检察官、优秀律师等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结合专业评审、系统认可度评价、测评考察作出综合评审后最终确定的。我省仅两位同志获此殊荣,不免心里对老师又多了一份敬意。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网,可以看到题为山西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四个规范性文件用机制破解诉讼监督难题”。马老师也参与了此次文件的起草工作,在与记者交谈时马老师与同事都认为,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对检察机关进行工作制约,有助于检察人员提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多了一双双看你的眼睛,检察人员就得时时刻刻注意自己。”高检院领导也作出批示,认为山西省检察院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方面,“做法规范,可操作性强,值得总结”。看到老师参与的工作得到了最高检的认可,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此前,在2012年1月18日山西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一批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马秀卿获“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这份荣誉是对马老师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肯定。

我调查得知马老师在2013年参与了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检察院开展省级庭审观摩活动,并与多市公诉处处长及晋城市各县区院相关人员组成的观摩团到该县法院开展了全程庭审观摩活动。庭审中,该院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科学合理地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与辩护律师展开有理有据的庭审辩论,充分展示了该院公诉人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指控了犯罪,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省、市院公诉部门的负责人就该院出庭公诉人的形象、起诉书的制作、讯问思路、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法庭辩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点评,对该院开展的庭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据了解,该院把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作为今年刑诉法实战演练和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进一步提高该院出庭实战水平和能力将起到的积极的推进作用,为该院今后的庭审、案件审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有人说,老师是天上最亮的北斗星,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有人说,老师是山间最清凉的山泉,用清香的甘露汁浇灌着我们这些小树苗;有人说,老师是茂盛的叶子,用他那强有力的身躯和护着我们这些未来的花骨朵儿。我认为马老师带给我的影响可以用一句诗来表达,那就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作者:崔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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