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斌老师,1982年出生于山西省阳泉市,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闫老师是一名真正的学术研究者,在他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学者的严谨和务实。闫老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专业的学术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都让我获益匪浅。他不断丰富自身底蕴,致力于学术研究,功勋卓著,撰写了《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视域下的商议式司法》、《哈贝马斯法律合法性思想研究》、《论法律修辞的合法性》等等学术论文成果,还撰有《当代中国法律合法性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交往理性的视角》一书。
除了致力于学术研究,闫老师曾主持山西省社科联2015至2016年度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山西省全面推进“六权治本”的法治路径研究》,他坚持自己的法律信仰,更有着忧国忧民的责任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他积极投入到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治知识、参与社会公益等各项活动中,为法治建设的推进与司法文明的进步不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老师,闫老师不断地引导我们去探索法律,以其自身独特的人格魅力与专业素养,带领我们攀爬法学阶梯,不断地拓宽思维,扩大视野。何其幸运能在大学遇见一位良师,引导我充分利用学校的学习资源,去发展、充实自我。闫老师严谨求实的态度与踏踏实实的精神,也是我今后学习与工作的榜样。
作者:陈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