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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追踪调查分析
发布时间:2019-03-12 来源:

我院201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就业质量进行总结。

(一)就业质量总结

1、就业基本情况

法学院2018年本科毕业生共有129人。截至毕业,36名考取研究生继续学业;31名学生已经就业中;8名同学签订就业协议,2名学生出国,另有40多名学生决定继续复习,准备2019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剩下同学继续联系工作过程中。

2、就业主要特点和流向

综合上述情况可得,学生主要以考研为主。在毕业前找到实践工作的学生为数并不多。究其原因不仅包括客观原因,也包括主观原因。前者如法学就业率普遍不高,就业市场相对不大,后者如今年法考改为“2+1”主客观两次模式考导致的战线延长及公**成绩公布晚,并未积极地寻找其他就业机会;有些学生则一心考研,从未考虑就业,有些学生尚在迷茫之中,未有确定方向。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也特别明显,大多单位都是优先考虑男生,在退而求其次的情形下,才考虑女生,这就使得更多女同学倾向于选择进一步升学就读而非就业。从数据上看,整体就业率不高。

3、总体就业流向和发展趋势

由于公**还未出,研究生考试也未进行,所以现在就业的学生主要流向是企业和律所,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法务。

预计未来几年,学生依然会以参加公**,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为主。在公**不成功、研究生考试未被录取的情形下,才会考虑企业和律所。在后两者中,企业又相对被优先考虑地多一些,仅少数极具挑战和冒险精神的男生对律所有极大的兴趣。

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和反省

法学教育是一门实践课程,大多数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将来就业所从事的也将是实践工作,所以,本科教育应尤其注重实践。但是,从个别学生反馈的信息来看,本科教学工作者应对“实践”进行深入的理解。大多数学生们面对现实案例的首要思路是寻找法律依据。但是,面对找到的依据,却普遍不会进一步进行深入的处理。主要问题是缺乏科学的法学思维。说明教学中不仅要将法律规范系统地交给学生,更要注意把法律适用方法系统地传授与学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否则,学生们掌握一大堆法条,但不会深入分析和适用,空有一腔知识却不会适用,学生们的职业生涯难以顺利开启和进行。

(二)就业追踪调查

   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毕业后的情况进行了追踪调查。发现文科学生就业和理科学生就业各具特点。理科学生可能有些专业较好,需求量大,但其通常选择范围也很窄,导致学生们一有机会便立刻就业;文科学生相反,虽然就专业对口而言,需求量小,但整体而言,选择余地相较于理科生却大,他们有更加长远的职业规划,大都选择在暂定的基础上慢慢寻求合适的职业,希望能够谋求更加稳定和长远的职业前景。所以,他们往往在毕业数月甚至一年后才能确定工作,但这并不是说他们选择不了专业对口、稳定且前景良好的职业。

因此我们认为,对于掌握就业数据而言,文科学生的毕业后就业追踪调查更具意义和价值,而在统计就业数据时,应对文理科的就业特点分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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