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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相融,开启内心的盛典——法学院“导师有约”系列活动第一期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1-10-05 来源:山西大学微信公众平台

“学”“业”相融,开启内心的盛典——法学院“导师有约”系列活动第一期圆满结束

勤学而交流,则博学而睿智。为引导研究生职业规划,培养学术思维,2021年10月4日晚,山西大学法学院于博闻楼205教室成功举办了第一期法学院“导师有约”活动。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美林莅临讲学,作了题为“坚持与肯定开启学术和职业盛典”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团委副书记薛汶轩老师,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

原美林教授于2013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2014年出版代表性专著,2015年荣获全国博士后特别资助,2016年荣获山西省第九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2017年被评为山西省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2018年被评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2019年创立山西省1331工程“司法理论与实践”创新团队;2020年入选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同年入选山西大学十佳青年教师。

活动伊始,原美林老师抛出“学术是什么?”、“职业是什么?”两个问题,引起了同学们的深入思考。以“学术”、“职业”、“坚持”、“肯定”四个关键词为切入点,通过谈话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度交流。在学术方面,原老师认为学术是一种实现目的的手段,对国家以及个人的作用重大。学术可以无极限挑战、训练思维能力,体会自我沉浸式的喜悦,发掘生命的意义。原教授通过讲述自己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过程中“废寝忘食”的经历,告诉同学们贵在坚持、循序渐进,终将在学术上有了自己的深耕之作。

在职业方面,原老师分享了自己职业选择的经历,告诫同学们职业选择是国家需要与个人需要的契合,是社会关系建立的前提。同学们要树立理想与目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聆听内心的声音,通过职业选择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探索自己的能力与潜力。

坚持是对自己认定事物的执着,肯定是对正确事物的选择。要做到坚持与肯定,就要始终秉持对于学术与职业的持续性的热爱,不断设定新的目标,在选择的过程中通过取得成绩不断证明自己。原老师对于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报以期望,希望大家敢于突破、敢于创造、敢于质疑,成为每一位导师心目中最优秀的研究生。

在互动交流环节,原美林老师耐心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最后,薛汶轩老师以“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性发言,本次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对于学术坚持与职业选择的认识得到了更新与拓展,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职业意识与学术素养,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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