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晚上,三晋法学讲坛第202317期在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求真楼知行报告厅成功举行。安徽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徽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程雁雷教授作了题为“我国学位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以《学位法(草案)》为视角”的专题学术讲座。讲座由副院长刘丽萍教授主持。
围绕我国学位立法的基本问题,程雁雷教授从“学位制度的法律属性”“学位授予权力分配的问题”“《学位法》的定位问题”“学位救济”四个方面展开分析。程雁雷教授首先梳理了学位法发展的历史脉络,按照时间顺序对我国学位法的制定与修改背景进行了全面分析。她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也反映在学位法上。“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不授予博士学位案”等表明有关学位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学位法》迫切需要修改。关于学位制度的法律属性,程雁雷教授分析指出,《学位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学位制度属于国家制度而不是学校制度。她进而溯源治理,提出申请学位的行为应受公法、私法还是公私法共同规制的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思考。关于学位授予权分配的问题,程雁雷教授指出,学生申请学位需要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三个组织机构的同意。这三个组织机构的权力范围是什么、对申请人的影响有多大,都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关于“《学位法》的定位”和“学位救济”,程雁雷教授根据《学位法》第一条“规范学位授予活动”的规定,认为《学位法》目前来看还是管理法。《学位法》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并未对学位救济进行规定。因此我们要更加关注这个领域,不能因为它是身边常见事而忽略,应该从学位制度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机制建立、救济途径畅通等方面作出努力。
互动环节,与会师生积极提问,程雁雷教授耐心逐一解答。陈晋胜、赵银翠、殷守革几位教授结合讲座主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并寄语同学们,要立足于实践,不断丰富理论基础,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最后,刘丽萍教授对程雁雷教授莅临我院讲学表示衷心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此次讲座对正确理解学位法,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撰稿人:王文虎 2022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