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下午,三晋法学讲坛第202308期在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求真楼知行报告厅如期举行。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教授作了题为“当代中国的规范体系”的专题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山西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李冰强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计150余人参加了讲座。
刘教授围绕“当代中国的规范体系”这一主题,从“为什么研究当代中国的规范体系”“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的制度结构及其相关理论”以及“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的相互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述。
关于“为什么研究当代中国的规范体系”,刘教授指出,通过对法律多元主义的解读,我们应该承认的不是法律多元,而是规范多元。我们应当承认每一种规范的客观存在,每一种规范都有其重要意义和价值,都有其不同的规范属性、特定的调整对象、发挥作用的场域、时间和空间,都在自己的场域中发挥着其应该发挥的作用。
关于“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的制度结构及其相关理论”,刘教授指出,我们要搞清三个元概念,即“规范”、“规范类型”与“规范体系”。其一,凡是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一种指引和约束作用的,都是一种规范;其二,凡是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一种指引和约束作用的规范种类,都是一种规范类型;其三,规范体系是指所有的规范类型组合起来的有机体系。刘教授强调,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的制度结构可以分为四大体系,即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和党内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国家政策体系、社会规范体系。刘教授对这四大体系进行了系统阐释。
关于“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的相互关系”,刘教授指出,我们首先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所有的规范体系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
互动环节,与会师生积极提问,刘教授耐心逐一予以解答。此次讲座不仅拓宽了我院师生的知识视野,也为我们深入理解当代中国规范体系的理论与制度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
撰稿人:2022级博士生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