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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数据产权的民法规制路径”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2023年11月17日下午,三晋法学讲坛第202318期在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求真楼知行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四川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青年人才,四川智慧社会智能治理重点实验室主任,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四川大学数据安全与智能治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竹教授做了“数据产权的民法规制路径”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山西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方向学科带头人、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汪渊智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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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竹教授围绕“数据产权的民法规制路径”这一主题,从数据产权规制的背景、“智慧社会”法治的双重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数据产权的可能规制路径、数据产权的民法规制路径、“准添附说”的添附规制路径构建、数据产权的法律规制展望六个方面展开。

王竹教授首先介绍数据产权“智慧社会智能治理”的背景,结合本宇宙、元宇宙等混合词术语的中英文解释,明确了数据产权的相关定义。王竹教授指出网络法治和智能法治的区别,回应了“马法”质疑。王竹教授认为智能化应该是一个全新的维度,即网络化带来的变化是法律适用“环境”问题,而智能化带来的变化是“资源”的法律分配问题,因而各国可以通过对数据资源进行分权、征收数字税等方式应对ChatGPT等大模型带来的通用人工智能挑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数据产权的可能规制路径,王竹教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数据和数据电文的区分、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有体物添附的归属与补偿规则三方面深入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数据产权的取得方式、登记方式等的规制。

关于数据产权的民法规制路径,王竹教授详细阐述了有体物所有权和数据产权在取得方式、权能差别、登记方式和规制路径选择方面的区别;评析了规则路径选择的五种学说,即新型权利/权益说、权利束说、行为规制说、知识产权说、准物权说,进而对准物权说中的添附说作了深入阐述,提出了准添附的数据产权添附规制路径构建,希望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数据产权各方利益的平衡。

最后,王竹教授从人工智能三要素参与添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的数据产权所有制分权、网络数据与智能数据区分三方面对数据产权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展望,特别是详细介绍了CPU和GPU的区别,并说明了未来数据信托的可能性。

互动环节,王竹教授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对同学们提出期望,希望同学们积极思考、敢于创新。王竹教授的报告深入浅出,让在场师生对数据产权的法律规制、数字法学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撰稿人:2022级法理学研究生陈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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