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下午,山西大学121周年校庆名家学术讲座、三晋法学讲坛第202305期在求真楼知行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活动有幸邀请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陈海嵩教授莅临讲学,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研究”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山西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李冰强教授主持。
陈教授围绕“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研究”这一主题,从权利话语中的环境**件的主要内容、产生原因、法律对策以及我国环境法的转型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首先,陈教授以“第一性原理”为切入,认为要打破一切知识(表象)的局限,回归到事物本源去思考基础性的问题,并依此指出关于环境**件的固有错误认知。陈教授指出,贴标签的做法客观上将环境纠纷问题进行了结构固化,使人们下意识地在其预设的“侵权—维权”结构中理解环境纠纷,无法有效解释和应对我国日益突出的环境**件。
其次,陈教授通过对“厦门PX事件”“启东排海管道事件”“四川什邡钼铜事件”“宁波镇海PX事件”的分析,指出我国的环境**件经历了从“事后救济型”到“预防型”的发展。
再次,陈教授指出在受权利话语支配的环境维权框架中,环境**件的应对之策可被归纳为信息应公开、公众应参与、司法应救济。但是,在环境维权话语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往往面临公众对风险的恐惧、信息公开结果的不确定性等一系列尴尬;公众参与也并不必然导致理性的结果并增进公共利益。此外,司法救济在当前环境**件中的作用空间也是有限的。
最后,陈教授通过对权利话语的“祛魅”提出中国环境法从道德判断到法律论证、从绝对权利到利益衡平、从单向强制到双向互动的转型道路。
陈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通过生动的故事和典型的案例,对环境群体事件中的权利话语反思作出解读。李冰强教授对陈教授莅临我院讲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鼓励同学们在法学研究的道路上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和思维能力,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