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山西大学法学院与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合作签约仪式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专家聘任仪式在山西省司法厅举行。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执行院长李冰强、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王淑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郭丹鹰主持仪式。
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山西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李冰强代表中心、学院双方签约。黄河主任向山西大学法学院李麒、王淑娟、杨志军、刘海波、曹克奇等教师颁发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专家聘任证书。
王淑娟主任汇报了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山西大学工作站成立以来在案件办理、教学培训、案件评估和课题研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郭建有书记对省法律援助中心长期以来给予法学院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回顾了山西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背景,充分肯定了工作站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实践教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学院将全力支持工作站的建设和发展。
李冰强院长感谢省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学院的信任和支持,介绍了山西大学工作站的硬件投入和工程进展,指出山西大学法学院是我省培养多层次、高质量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智库。依托工作站能够为学生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实践和实习提供良好的平台,为全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法学院将把双方的合作进一步做深做实。
黄河主任充分肯定了山西大学工作站取得的成绩,参与了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多项重要工作,指出工作站要利用山西大学优质人才资源的优势,发挥第三方客观中立的作用,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师代表、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