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9日,三晋法学讲坛2023年第16期暨三晋刑事法论坛第3期学术研讨会在山西大学东山校区求真楼知行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期研讨会由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山西大学、山西警察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太原市各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人士以及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在校研究生一百余人参加了研讨会。论坛由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周洁副教授主持。
郭建有书记在致辞中对莅临参会的山西省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同仁以及负责论坛筹备工作的老师、同学们表示感谢,期待法学院全体专业教师及同学们通过学术交流活动加强法学学科建设,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创造更加浓厚的学术氛围,丰富有组织科研成果。
本期论坛由山西大学法学院于阳教授围绕《犯罪论体系的比较与镜鉴——改造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主题演讲。于阳教授指出,完善或者改造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必须树立打破现有的平面结构,而坚持一种立体化倾向的观念。他提出应当建构由积极性构成要件和消极性构成要件两部分组成,二者之间具有递进关系,由形式违法与实质违法相统一而达致刑事违法的“立体式”犯罪构成体系。于阳教授在对“消极性构成要件要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机两翼式”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构想。
与谈环节,山西大学法学院徐大勇博士、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亚飞副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永浩博士、中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彦峰博士先后从不同角度对于阳教授的观点予以回应和补充。
评议环节,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西警察学院邢曼媛教授认为,犯罪论体系是刑法学理论的核心与基石,应该在构建中国特色犯罪论体系的理念下,吸纳各学术理论之精华,立足于我国犯罪论体系理论研究的历史和发展,深入研究我国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的科学性。
研讨会最后,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天虹进行总结发言。张天虹教授对本次论坛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在当下中国刑法学界的重要性,倡议广大高校教师、司法实务人士、法学专业学生积极参与到理论探讨当中,踊跃表达观点、积极发言讨论,把论坛做大做强!
撰稿人:山西大学法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陈轶男、王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