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刘卫先教授为在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陆海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构建”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李冰强院长主持。
刘教授从海洋发展战略的新理念出发,分析了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指出陆海统筹的理想状态即陆海一体化。关于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的陆海分离状态,刘教授针对陆域海域生态环境损害填补的四种赔偿路径,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海洋领域的国家损害赔偿制度以及行政命令,从适用领域、索赔主体、适用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比较。关于陆海分离的实践困境,刘教授选取国内外有关陆海生态环境损害的三个典型案例,指出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关于具体构建思路,刘教授比较了不同赔偿路径的优点与不足,分析了不同路径的主导者与生态环境的权责利害联系,对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路径提出了整合与完善建议。
刘教授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展现了环境法学者旁征博引、发散类推、深刻论证、总结升华的教学风采。互动环节,博士研究生江超针对排污权的有关问题同刘教授进行了交流。
讲座最后,李冰强院长对刘教授莅临我院讲学表示衷心感谢,期待刘教授再次莅临我院进行学术交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来源:经济法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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