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三晋法学讲坛第202412期在山西大学求真楼知行报告厅成功举行,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姚辉教授莅临我院,做了题为“违约责任的解释论展开”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温树英副院长主持,汪渊智教授担任与谈人。
姚教授以《合同编司法解释》的发布与实施为契机,结合该解释第5条、第8条、第60条、第64条等规定,就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额的认定、违约金的调整等与违约责任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争议与研究热点予以系统梳理。
与谈环节,汪渊智教授指出,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反映了现代合同法对交易保护范围的扩张,其目的是为当事人提供安全、良好的交易环境;除此之外,民法典合同编及其司法解释在规定违约责任的同时还吸纳了英美法关于非违约方救济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由责任追究向权利救济的理念转化。
讲座最后,温树英副院长对姚教授莅临我院讲学表示衷心感谢,并期待其再次来访。讲座在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