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2018年12月获聘为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2020年11月受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卞建林教授学术成果丰硕,著述等身。主要学术观点有:1.健全中国刑事诉讼法治,进行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贯彻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国际人权标准;2.主张维护社会公益与保障个人权利相均衡、秩序与自由相均衡,这是实现诉讼民主和司法改革的基本理念;主张凸显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保障程序合法、完善程序制裁措施,这是弘扬程序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明确无罪推定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沉默权,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确立全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以更好地实现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保证程序正当、实现司法正义;4.主张司法独立,改革审判组织,加强法官对审判前程序合法性的司法审查;改革现行法庭设置与庭审方式,强化辩护律师在诉讼中的抗辩作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等;
独著《刑事诉讼的现代化》、《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合著《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撮要》、《传媒与司法》等著作,主编《刑事证明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专家意见稿》、 《刑事正当程序研究》、 《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探索--以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为参照》,编写教材 《刑事诉讼法学》、 《证据法学》、 《外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文章百余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变革》、《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起诉制度的重大变革》、 《略论刑事简易审判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论诉讼证明的相对性》、 《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等,见证和参与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促进了我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和法治实践的进步,对法治人才培养作出了巨大贡献。
卞建林教授有着丰富的对外交流经验。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作高级访问学者;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作高级访问学者。
社会兼职:现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侨大学,苏州大学等校兼职或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