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指导者,他们拥有渊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培养我们的做事能力和实践能力,交给我们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把学习的金钥匙交到我们手里,引导我们学习。从记事开始到现在上了研究生,人生中不同阶段都会遇到对我们成长有促进和鼓励的老师,而在研究生阶段,有幸成为李麒老师的学生,感到很荣幸,希望在老师的带领下,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让我变得更加优秀。
李麒,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0月10日出生,山西运城人。1989—1993年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1996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7月起,在山西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现为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会秘书长。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诉讼法学研究》、《诉讼法学论丛》、《证据学论坛》、《山西大学学报》、《兰州大学学报》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市场经济与诉讼文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主编教材1部《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1版、2010年第2版),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多次被评为山西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我的老师是山西大学法学院一名兢兢业业的硕士生导师,李老师除了在日常生活中给我们上刑法、刑事诉讼法课之外,还在课下要发表自己的论文,十分的辛苦。李老师也是一个十分随和,平易近人,对工作一丝不苟,十分认真的老师,第一次与老师谈话的时候会有些紧张,后来随着对老师的了解,发现老师真的很随和,很关心我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在日常的学习中,遇到不懂得事情问题,老师也会认真为我们解答疑惑。其中在阅读了李老师写的一篇《认罪认罚从宽信任机制的构建》论文之后,让我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新修改的部分,即认罪认罚从宽、缺席审判制度、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内容的了解更加深刻具体。希望在未来的学习中,通过与李老师的沟通,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老师是我们学习成长的引路人,老师教我们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引导我们走好人生之路。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老师带我们度起前进的风机;当我们遇到迷感的时候,老而为我们指点迷津,我们的能长离不开老师的引导和帮助!
作者:宋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