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凤林,男,1964年11月出生,山西昔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至1986年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班结业;2002年至2004年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现任山西大学教授、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为本科生主讲法理学,为研究生主讲法哲学、法社会学导论、法理学专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哲学、法学教育。曾在《政府法制》、《亚洲教育》、《山西高校社会科学学报》等核心期刊或专业论丛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编教材三部,出版专著一部。1995年被评为山西省教学能手;2007年获“富士康”奖教金,2008年被评为山西大学教学名师,2005年被校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被校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
一、代表性论文
1、人权保障与我国宪政的世纪走向,《山西高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二期;
2、侵犯公民受教育权刑事责任的法哲学思考,《山西高等警官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一期;
3、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维的理性超越,《三晋法学》第三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二、代表性著作
《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群言出版社,2006年7月版。
三、主编教材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
1、《经济法基础》、中国海洋出版社,1990年8月版;
2、《经济法概论》、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8月版;
3、《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四、主持或参与的课题
1、主持“高职高专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B0403),山西省教育厅规划课题,2003年至2005年;
2、主持“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学术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山西省普通高校教改一般课题,2005年至2007年;
3、主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山西省交通厅软科学项目,2007年至2008年;
4、参与“中国土地法律问题研究”,亚洲基金项目,2008年至2009年;
5、参与“地方综合大学法学教育模式创新研究”,山西省普通高校教改重点课题,2005年至2007年。
五、获奖
1、主讲课程《法理学》,被评为2008年山西省精品课程;
2、专著《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获2006年山西省“百部篇工程”一等奖;
3、省级教改成果《法学教育的理念与实践》2008年获山西省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二等奖;
4、省级重点教改成果“地方综合大学法学教育模式创新研究”获2008年山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老师,一个伟大的职业。是他们,辛勤的园丁,耕耘着我们;是他们,为我们在学海的遨游中护航;是他们,给了我们飞向思想天空的翅膀,让我们飞出校园,展翅翱翔!从小学一年级直到升入研究生,在我的身边出现过一位又一位的老师,他们有各自不同的性格,各自不同的教学方式,但是,他们都让我发自内心的去尊重,这,大概便是老师的力量了吧!在我的研究生生涯中,我遇到了我的导师史凤林老师,自从上了他的一节法理课,被老师认真、严谨、兢兢业业的精神所感动,为学生付出一切,或许,在老师的眼中,我们便如同他们的孩子一般,他们爱着我们,关心着我们。这样的老师怎能不受人爱戴呢!史老师,他总是忘记自己,有时整个晚上在批改这我们的论文,看到他熬红的双眼,但从没见史老师喊累过。这样的好老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他们无私的为我们奉献着,关心着我们,爱着我们。是他们,教给了我们知识;是他们,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是他们栽培了我们一代有一代人。他们的行迹总是那么的可贵,那么的让人尊敬,让人爱戴。
在此,我想大声的高呼:史老师,谢谢您……
作者:宋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