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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发布时间:2019-05-27 来源:

谈到老师,首先想到的便是韩愈在《师说》中写到:“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因此,教师的职责可以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三者相辅相成。无论是传道、授业亦或是解惑,它均包含着科学文化、专业知识与思想道德、指点成长两个方面。这就对一位老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他要拥有渊博的学识与高尚的人格,也就是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毫无疑问我是一位幸运的学生,在青年求学之路上能遇到一位难得的“人师”——李冰强教授。

第一次见到李老师是在大二的经济法的课堂上,作为经济法的团队授课的五位教师之一,他虽然没有很多的课时,却也让我感受到了其极高的专业水平。后来在大三的环境法课堂上,我又一次见到了他,心里疑惑着是不是他走错了教室,因为经济法与环境法在我看来相去甚远,直到他开始讲课我才收回疑惑,下课后我用百度搜索了老师简历:李冰强,男,1974年9月出生,山西运城人,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至1997年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至2008年赴美国Law School of Lewis & Clark College进行学术交流访问,2009年9至2012年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赴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访问。现任山西大学副教授,山西神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为本科生主讲经济法学、环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为研究生主讲外国宏观调控法学、国际环境法。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环境法学。曾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山西大学学报》、《中国行政管理》、《晋阳学刊》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参编教材及学术专著四部,主持、参与校级、省级及国家级科研项目九项,研究成果多次获得省级政府以及省级、国家级学会的奖励。2007年被学校评为山西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原来李老师是经济法学硕士与环境法学博士,并且教授本科生这两门的课程,还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时我生发出了更多的敬佩。

随着课程的推进,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李老师作为一个教师的严要求。这个严要求体现在他对学生有着极高的要求,他要求同学不能迟到早退,上课时认真听讲,不可以窃窃私语,认真完成自己的作业;但他对自己有着更为严苛的要求,他每次上课前都早早到教室进行准备,很认真地讲授每一堂课,注重与学生的互动、讲课的效果,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完美。也因为在大三的课堂上深入了解了老师的教学习惯、工作态度与专业能力,在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时我选择了李冰强老师。

“你给我交的必须是你的最后一稿而不是第一稿”,这是李老师给所有跟着他写论文的学生上的第一堂课,一以贯之他严格的要求。当然与课堂教学不同,李老师虽对事严格,但为人却和善,因此毕业论文的指导比起上课,多了更多的自在以及交谈。除了对论文质量的严格要求以及对论文方向问题的解答,李老师也会和我们交流今后的学习方向、方法以及他所参加的项目课题、社会服务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到他还担任山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副会长/秘书长、山西省军民融合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常任专家、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太原市政府立法库专家。在李老师的安排下,我还有幸被派驻到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了实习,参与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包括立法前的提案、立法后调研等工作,从实际工作中感受到立法工作所需的前瞻性、系统性与细致性。我想,也是因为作为立法咨询基地的常任专家,伴随着工作需要,细致认真已经融入到了他的品格中,这样的品质也始终感染着我。

最后向我的导师李冰强教授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他精深的学术造诣、严谨勤奋的治学之道和身体力行的为人风格是值得我一生学习的榜样,他的教诲与鞭策将激励我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开拓进取、奋勇前行。

作者:赵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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