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凤林,硕士,山西大学副教授,兼任山西省高职政法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这是我在被山西大学法学院录取以后,通过网络了解法学院的师资时,在百度上看到的史凤林老师的资料。而现在,网站资料已经变更为“史凤林,山西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到专业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省监狱局执法监督员”,史老师从副教授变成了教授,我也从一个高中毕业生变成大学二年级学生,都在变化呢!
我接触史老师,有两次机会。一是一年级上学期时的教学,二是二年级上学期开始的本科生科研训练。这两次机会,使我对史老师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写下这篇文章。
史老师于本科生而言,负责的课程是法理学、新生研讨课和学位论文指导,不过我只上过法理学和新生研讨课,因为学位论文指导是在四年级时上的。而我上过的两门课程,史老师的授课方式是不同的。
对于刚接触法学的我来说,法理学是非常头疼的一门课。它的理论性非常强,而我此前对法律的了解仅限于高中政治中学到的“依法治国”,这些晦涩难懂的理论几乎要把我对法学的兴趣之火浇灭了,是史老师的授课让我有了学习法理学的信心。他的知识水平过硬,善于旁征博引,通过古今中外的各种案例,把法学理论阐释的一清二楚。此外,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每次课都要空出20分钟左右的时间来解决同学们的问题,我由于愚钝,便经常向老师提出问题,老师每次都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问题,在问题不断被解决的过程中,自己对法理学知识的了解也在不断深入,学习也有了信心。
如果说史老师讲授的法理学让我有了学习法学的信心,那么可以说新生研讨课让我有了学习法学的方向。他在新生研讨课的第一节课就说明了山西大学法学院作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培养目标是“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并且对之进行了解读,这使得我明白了自己经过四年学习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此外,史老师还表示要同学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并为之而奋斗,他说:“对于一个法科生——一名未来的法律人来说,好口才是必不可少的”,并且举了一位口吃的学长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成为了最佳辩手的例子。出于提高同学们辩论与演讲的能力,他经常在课上讲一些辩论与演讲的技巧,并且以辩论与演讲作为期末考试的方式,这使得我辩论与演讲的能力得到改善。
二年级上学期期末,接到了学校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的通知,我与班里的另三名同学组成了一个小组。在选择指导老师的时候,我们一致想到了负责任的史老师,在询问史老师的意见时,他痛快的答应做我们的指导老师。能够由史老师指导,我们无疑是幸运的。
科研训练的第一步是选题,由于我们四个学生对科研一窍不通,便把这个难题交给了史老师,他为我们选择的是——山西省设区市地方立法实证分析。这个课题依托的是史老师负责的2018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山西省设区市地方立法特色与模式研究,他根据自己的科研经验与研究情况为我们制定了实施思路。在随后的科研训练项目选拔中,我们这个课题组被选为重点课题。下学期开始后,我们课题组便开始按照实施思路进行初期工作。不久经过校内外专家的评审与遴选,我们的课题又被评为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这与史老师的指导是分不开的。在我们有点自满的时候,他说搞科研一定要脚踏实地,必须戒骄戒躁,即使是科研训练也要如此。听了老师的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便继续我们的科研训练进程。一步一个脚印,收集了山西省新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九个设区市新制定的75部法律文本作为研究对象;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整理了七类二十余个表格;在查询各种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立法评估体系。
史老师在指导我们科研训练的过程中,为我们付出了很多。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我们在我们在整理表格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需要请教史老师 ,老师像往常一样同意了我们的请求。见到老师时是晚上九点多,他耐心地为我们答疑后,由于天色已晚,又开车把我们送到宿舍楼下,离别之际,我们表示老师要早点休息时,他说还没吃晚饭,要先吃饭然后去医院照顾生病的岳父。听到此,心里感到很震撼,老师居然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个多小时时间来指导我们,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科研训练搞好,以不辜负老师的负责指导。
作为一位法学教育工作者,史老师不仅教书育人,还奉献社会。
史老师与改革的时代同行,大力倡导法学教育改革。从事工作以来,他发表教改论文;撰写教改专著;主持教改课题,探寻教改模式。他的这些努力,推动了山西省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体现了一位法律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责任与担当。
史老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是一位法学理论的创新者。到现在为止,史老师已经出版个人专著三部,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可以说,他的学术成就是可圈可点的。
史老师的贡献不仅仅在于理论,还在于社会实践。他多次参与省市级立法工作,将自己的理论知识用于立法实践,为地方立法提供自己的独特智慧。此外,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带领学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法制宣传,以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接受法律、运用法律。并且接受社会法律咨询,同时进行法律援助,帮助弱势群体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史老师就像一颗地上的星,在立德树人和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不遗余力的发光发热。而我,可以被老师的光芒照亮,是非常幸运
作者:冯要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