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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导师——汪渊智
发布时间:2019-05-25 来源:

 “师”的含义——是良师,也是益友;是知识的传授者,亦是人生的引导者。走进大学后,我欣喜地发现,这里的老师更像是贤者,他们博古通今,以身作则,用高尚的人格魅力鼓舞着每一位追求真理的同学。在众多优秀的教师中,不得不提到的一位,对我们的科研项目作出重要指导的汪渊智老师。

 汪老师是山西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还是英国剑桥大学法律系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民法学研究。主要讲授民法学、合同法学等课程。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参加国家社科项目两项,主持山西省社科项目等3项。每年还会参加一定的社会服务,免费为他人提供法律帮助等。

与汪老师的初次见面是债法课上,早早的坐在教室里,心中对接下来要相处一学期的老师有着无数幻想。是冷漠刻薄还是和蔼可亲,是幽默诙谐还是刻板严肃?忐忑中汪老师走进来了,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个慈祥的人,脸上永远有着一丝笑意,讲话慢悠悠的却也并不啰嗦。对知识的讲解也很详细很有耐心,让人不禁有一思敬佩和亲近的感觉。无论是课上的讲解还是课间同学的询问,他总是带着笑意细心的讲述。比起师者他好像更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辈。和想象中的不苟言笑、严肃谨慎的法学大学者完全不同。一年过去了,但他讲课的画面我却记忆犹新,作为他的学生我很庆幸,更感到荣幸,能够在大创的科研项目中选到汪老师做我们的指导老师。有更好的机会和老师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学习。

跟着汪老师做课题项目的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首先,能力的培养,体现在检索论文和信息,阅读和筛选,汇总思维和表达。在这一次课题研究中,我们大家都是第一次写论文,论文是一个要求有学术水平且论证严谨的文体,研究此项课题,让我们亲身实践这一系列过程,收获颇丰。其二,素质的提高,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讨论,增强了协作能力,并学会沟通——将自己的观点准确地表达给他人并耐心聆听他人的观点。其三,创新方面的锻炼,体现在如何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共享单车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发现,需要我们观察社会与生活,并积极思考。很感谢汪老师在课题研究中对我们的耐心指导。在第一次见到汪老师的时候,我们就下定决心要做好课题,怀着很纯粹的本心——真正为学到些什么,为提升能力而认真地对待课题研究。汪老师对我们很信任,放开手让我们自己去思考去创造。于是,我们的创意的碰撞再重组,分工后大家的积极配合,遇到疑问时线上线下的激烈交流,并在线上积极寻求汪老师的指导。这些让我们的课题从最初的设想,渐渐初具模样,再最终完成。忘不了,汪老师为我们写八篇系列论文锤下定音;忘不了,我们排坐在办公室里与汪老师的交谈受教,汪老师语气温和的跟我们提出了改进的种种方向和注意事项;忘不了,在汪老师指导下一篇篇稿件相继成型。

一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跟随汪渊智老师研究课题转眼已经渐入尾声,而老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影响,那就是谦逊待人,认真做事。这一年我们收获颇多,对老师的感情也愈发浓厚,从初次站到老师面前的紧张到答辩时看见老师的安心与信赖都说明了汪渊智老师在我们心中无法代替的位置,在此,我们想表达对汪老师满满的敬意与祝福。

   汪老师陪伴着我们走过每一个过程,我们每一个成员无不对汪老师有着深深的感恩之情。汪老师既是良师,在我们学习、科研的道路上给我们以指导;又是益友,在我们的为人处世、行为习惯上给我们以帮助。在我们四年大学生活中,汪老师将会作为一个最独特的存在永远停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为我们的大学生活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感谢汪老师的教导,我们将会怀揣老师的教导面对以后的种种挑战!

作者:许堤、温依涵、王明辉、白文绮、蔡路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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