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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有约第二期——法律人的品格与追求
发布时间:2023-11-22 来源:山西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导师有约第二期——法律人的品格与追求

2023年11月20日晚19:30,山西大学法学院于博闻楼404教室举办了本学期第二期“导师有约”活动系列讲座。本期活动由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志军老师围绕“法律人的品格与追求”开展专题讲座。法学院团委书记薛汶轩出席活动并担任主持,法学院研究生会成员以及2022、2023级研究生共1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主讲人

杨志军,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西省法院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西省法官、检察官培训特邀讲师。

存善念、知敬畏、善变通

杨志军老师根据自己的切身亲历从“存善念、知敬畏、善变通”三方面讲述,汇聚成本次讲座的主题——“法律人的品格与追求”。首先,杨志军老师向大家解释了“存善念”的含义,“存善念”就等于“人之初,性本善”、“不忘初心,必果本愿”、“近者悦,远者来”、“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广结善缘,以诚相待”、“世长势短不以势处世,人多仁少须以仁交人”、“庭园秀色皆是有情物,河野风光更期无讼时”。

这些道理名言贯彻到法律工作中就意味着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始终要铭记正义,以一颗仁心去处理法律工作,勿将法律与情理对立起来,同时在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法律人的初心与使命。然后在谈到“知敬畏”时,杨老师告诫同学们,当走上工作岗位,要树立敬畏之心,以敬畏之心工作,不仅要敬畏对手,身边人、陌生人,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维护大多数人民的正义。最后,杨志军老师通过种种案例为同学们讲述法律人也要“善变通”,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词言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师生互动

师生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杨志军老师也一一进行了回应。杨老师深切寄语同学们:法律是一个高强度的职业,想要更好地发挥个人价值,开放包容的心态与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它也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的过程,同学们应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自己的职业规划、短期目标、长期目标,然后为之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在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中寻根溯源,在喧哗骚动的现实生活里坚守本心。

本次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导师有约”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学院师生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对于优秀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品格与追求有了更为明确的了解,对踏上法律职业道路也有了坚定的信心和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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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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