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很荣幸成为了山西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一名硕士研究生。开学后,在浩如烟海的法学知识面前,我选择了刑事诉讼法学作为我的研究生主修方向,并选择了马秀娟副教授作为我的研究生导师。
初见马老师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因为和马老师约好在办公室见面,我提前几分钟到了办公室,怀着激动又好奇的心态等待着,没过一会,从办公室门口进来一位端庄大方、和蔼可亲的女老师,面带微笑地问我:你就是张斌吧?我急急忙忙的回答说:是的,我是张斌,您是马老师吧?经过简单的寒暄后,马老师认真询问了我的相关情况,如:家庭基本情况、毕业院校、本科专业、跨考法律的原因等等。我都一一作答。马老师告诫我,作为一名非法学跨考法律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首先需要做的是认真自学法学本科生相关课程知识,同时研读刑事诉讼法学相关著作,除了国内相关理论外还要学习德、日、美等国家的相关理论。第一次见面很快就结束了,我心里暗暗觉得马老师是一个认真负责、专心科研、爱护学生的老师。
在近一年的研究生生活中,马老师对我的学习情况多次进行指导,并督促我尽快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术问题,提前为发表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做准备,我也因此研读了相关方面的书籍。
马老师虽然没有给我传授太多具体的课程知识,但是,我认为导师的主要作用不在于“教”而在于“导”,近一年来,马老师引导我熟悉了刑事诉讼法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这是我跨专业进入硕士生学习和研究的一个前提性的条件,因为我自身工科学科与法科学科背景差异,如何以本科学习经历优势促进法科学习就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因此马老师引导我熟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此外,马老师还引导我进行创造性学习,把读书、思考和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我的研究能力,提升学术品位和研究水平。
另外,马老师也以自己的科研成果激励着我,过去一年中,其参与的《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研究》获得山西省法学会2017-2018年度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及撰写的《论犯罪控制的刑法功能、限度及其对策》学术文章刊登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2期等。以上都反映出马老师专心科研和治学严谨的态度,并且成为我不断学习的榜样和动力,促使我不断在学术上精进。
马老师作为我的导师,不但在学习上给与了我深厚的学术支持,而且在我日常的生活中也提供了很多帮助。在剩下的两年研究生生活中,我相信马老师依旧会以她热情、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及专注的科研能力带领我在刑事诉讼法方向上继续前行,并且成为我一生的良师益友。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