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学堂路的槐花开的繁盛茂密,路尽头的“山西大学堂”吸引着一个又一个人去合影,来来往往的人熙熙攘攘,彼此擦肩而过,这是五月里校园的一角,和往年的此刻没有什么不同,这是我在这个校园的第五年了,五年前我在九月踏入这里,看树觉着树新奇,见水觉着水动人,慢慢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涯,认识了来自不同地方的同学,学习了不同科目的法学知识,也慢慢地熟悉了学院的老师们,度过了很好的时光;去年,为期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但是一个新的阶段——研究生生涯开启了,很幸运能够继续留在这里读书,进行研究生的学习生活,也很幸运能够成为我的导师——马爱萍老师的学生,在这个新的阶段里,非常期待在马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希望在这个熟悉的校园里继续进行的这三年充实有趣。
初识马爱萍老师是在本科期间,马老师为我们讲授《民事诉讼法》,当时马老师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干练、优雅的外在形象、深入浅出的课堂讲解、话里行间体现出来的深厚的理论素养等等都让我记忆深刻,第一堂课下,去搜索查阅了马老师的信息,对马老师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查询到的马老师的信息中,最令我赞叹不已的是她的学习经历,在山西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后,没有放弃学习,相继获得了日本立教大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在马老师授课期间,偶尔会说一些自己求学时期的小故事,透过这些小故事,我感受到那些网上查到的文字一笔带过的数年间求学的艰辛,对异国语言和环境的不熟悉、与家人孩子的分别、学业上的压力等等,但最终她还是成功了,一步步走到今天,成为了学识渊博的教授。一个学期下来,结合网上的信息以及在课堂上感受到的马老师的魅力,构成了我在本科期间对于马老师最初的了解:首先是对学习和知识的不懈追求,老师对于学习的这种“固执”的态度让我觉得十分敬佩;其次,在学术上严谨认真的态度,对于专业理论的深刻把握也非常让我钦佩。
2018年9月入学的我在11月成为了马爱萍老师的学生,大半年以来,在上课和课余时间和马老师的相处与从前相比较,接触的机会更多了,对马老师的认识也加深了。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作为老师的本职工作,在教学方面,马老师在讲授基本理论之后,会以特定的著作为基础,让学生进行基础理解并分析,在此期间马老师会解答理解不到位以及理解失误的问题,并以相应的理论为基础进行讲解,这种授课方式让我们更容易的理解著作的核心观点,也更好的理解我国民诉法的基本理论。在上课期间,马老师不仅仅给我们讲授专业知识,也对我们的生活进行了指导,她用她的人生阅历告诉我们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在正值青春的时候,决不能够浪费时间做不必要的事情,要努力刻苦的学习,这时候的记忆力、学习能力是最强的,学习时间也是最充裕的,这是在为之后的人生打基础,先苦后才能甜……这些东西其实是我们这些对社会一无所知的学生所欠缺的,是非常重要的,为师者,不但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在思想上的教诲往往会让人受用一生。
读研以来,我也发现马老师在其他方面的成果丰厚,这里以社会服务方面为例,在社会服务方面,马老师身兼数职,例如她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也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也是太原、晋中、阳泉、吕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去年一年中,马老师的社会服务活动很多,在此仅列举几项:参加省工商局、省高院、省检察院、朔州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山西省消费公益诉讼试点论证会,为我省第一起消费公益诉讼问诊把脉。2019年3月参加司法厅组织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旳论争,为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论证意见。在课题方面,主持2018年山西省法学会课题《家事审判制度研究》一项,以山西省法学会的名义,举办了《家事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研讨会》。此外,参与了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论证会,为太原、阳泉仲裁委裁决案件10余起,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总而言之,成为研究生的这大半年来,从教学、生活、社会服务等方面,我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了马老师,这也让我对老师更为敬佩,更加感慨自己有幸随老师学习,希望自己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能够在这样优秀的老师指导下,以“勤奋、刻苦”为要求,努力完成研究生学业,不辜负老师也不辜负自己!
作者:常慧英